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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跑路预付卡变“吞钱卡” 维权难题待解

专家建议,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建立存款保险保证金制度

2019-03-26 07:49: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预付式消费“陷阱”多乱象丛生亟待亮剑

  预付式消费模式乱象丛生,屡屡发生纠纷陷阱,甚至积重难返,业内人士认为,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重拳出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将市场行为限制于规范的轨道之中。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建议,可以对发行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者建立专用的行业信用档案。“我们的信用体制应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发放预付卡的商家要用信用体制进行约束。”牟瑞瑾建议,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设立行业失信惩戒体系,对预付卡发行人进行信用评估并定期予以公示,对失信经营者给予警告、曝光,并将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对存有疑似诈骗行为的经营者,应视情节决定是否取消其发行预付式消费卡的资格,情节较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作为信用方面的一个探索,预付款消费逃逸的企业黑名单公示如今在江苏、深圳等少数几个地方试行或规划。

  为了防范预付消费带来的社会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存款保证金制度。牟瑞瑾认为,可借鉴房屋买卖中房款第三方监管机制,对于发卡商家所收取的预付卡销售款项委托第三方予以托管,消协或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可在银行设置一个具有保障金性质的监管账户。

  例如可以考虑,商家事先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约,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后,将预付卡销售金额托管于银行指定账户。消费者在商家用卡产生消费后,相应的预付款项才转入商家账户;如果没有消费,则预付款仍在资金托管银行设置的专用账户中,一旦商家出现经营问题,消费者可随时向监管机构申请退款,防范预付资金的滥用。

  有专家认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上述有关规定只规范了企业,个体户发卡仍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对此,张思宁建议,应设置专门举报电话,消费者在被推销“办卡”时如发现商家没有备案则可随时举报。同时在商务部门,按照责任区域进行划地分解,把监管责任明确到人,一旦出现“不备案发卡”“收费跑路”事件后,进行责任倒查和追溯,让监管真正落地。

  “本卡不可退款”“过期无效,遗失不补”“不可转让”“解释权归商家”……记者采访还发现,办理预付卡时,商家往往限定诸多条款,在限制消费行为的同时,更故意减轻或逃避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维权也缺乏基础性条件。

  尤其是消费者在平时的消费过程中,一般不会注意到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这也导致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缺少维权“抓手”。对此,牟瑞瑾认为,作为一种监管的方法,建议从行业管理角度,要求所有办理预付卡的商家,制作一个小册子。清楚地写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这样的话一旦将来有纠纷,消费者和商家交涉能形成一种证据。”

  另外,专家建议注意保存发票证据。尤其是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要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受访消费者及店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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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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