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定预算约束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安排地方财政赤字9300亿元,比2018年增加10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了条件。
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广受关注。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年会上表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争取在9月底前将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发行完毕。同时,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拨付,及时用在项目上,充分发挥对地方稳投资、扩内需的积极作用。
专家建议,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支预算管理,规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支持地方尽早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同时,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更好发挥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作用。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如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然是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我国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07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30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685.08亿元。据统计,截至2019年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1420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9万亿元,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比例为76.6%,远低于国际通行100%到120%的警戒线。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4.96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是33.35万亿元,政府债务和GDP相比,负债率是37%,远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
堵住违法违规举债
“从我国的情况看,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刘昆说。
在开大“前门”的同时,如何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也十分重要,特别是要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2018年,在地方债管理中,我国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财政部组织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全年分9批公开通报问责结果,相关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人员被处以撤职、开除、罚款等处分。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封北麟认为,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对减收增支财政风险应予高度关注,“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处于国际警戒标准以内,总体安全可控,但仍应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强化债务资金集约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是确保以后年度我国政府债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必要之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给地方政府债务戴上‘紧箍咒’,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刘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