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企业过渡期 促行业转型升级
“国家发布新国标,主要是为便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不是限制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张天任说,但是企业按照新国标设计、研发和生产电动自行车,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周期。如果马上就对现有电动自行车严格执行新国标,企业缺乏产业转型升级的时间和机会,可能会加重成本负担,导致电动自行车产业生存发展更加艰难。
因此,在今年两会上,张天任带来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适度延长过渡期的建议”。
目前,浙江、江苏、河南、广西、山西等多个城市对现有电动车设置3—7年不等的过渡期,通过备案或上牌,允许现有电动车继续销售和使用。张天任说,即使老百姓骑上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正常时速从50公里一下子降到25公里,也大幅增加了出行的时间成本,打破原有的出行规律。因此,在坚决执行新国标的同时,建议各省平衡各方诉求,因地制宜制定政策,适度延长现有电动车过渡期,为行业转型升级留足时间,更好满足公众接受的心理预期,确保平稳过渡。
“不能把管理问题,集中归结于一个国家标准。”张天任建议,还可以通过备案或上牌,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给电动车上保险,对行驶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增加培训力度;对行驶不文明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记分,并与工作单位考核、银行征信系统等挂钩,让安全、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成为使用者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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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加强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监督
为推进新国标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意见》要求,各省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新国标实施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国标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