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维护保障方面,标准提出,托育机构严禁从业人员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婴幼儿身心健康行为,必须建立安全上报制度,一旦发现婴幼儿遭受或疑似遭受教职员工或家庭暴力,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食品安全方面,托育机构对长期食用量大的食品,应建立固定的采购点,选择信誉好、服务好、品质有保障的名优商家统一配送。要安排专人、不定期公示采购信息。《标准》还提供了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标准、每日课程和体能锻炼安排、营养膳食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