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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2021-09-24 10:48

  原标题:推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更好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2021年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在广东省珠海市组织开展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现场对接调研。

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正式揭牌,标志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入了全面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合作区将建设成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图为横琴大桥。新华社

  签约项目投资金额超过200亿元

  此次现场会上举办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肖渭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郑人豪、珠海市市长黄志豪等见证有关地方、企业合作协议签署。

  活动现场举办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广东地区和中西部、东北地区企业代表现场签约,共签约落地20个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200亿元,签约项目涉及智能制造、装备制造、5G、电子信息、新能源、集成电路等领域。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介绍了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主要考虑;安徽、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承接产业转移的经验做法;北京中关村、浙江湖州省际产业转移示范区、广东珠海高新区等东部园区代表介绍了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经验;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重庆荣昌高新区、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黑龙江深圳(哈尔滨)产业园等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代表园区作了宣传推介;部分转移企业代表介绍了有关做法;实地调研了珠海格力电器、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园区。

  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出台《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产业转移政策措施,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精准对接机制,加大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推动优势产业向更具发展条件和潜力地区集聚

  肖渭明表示,国务院出台《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之后,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市场空间和发展定位,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分工协作,推动优势产业向更具发展条件和潜力地区集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区域发展协同性进一步提高。

  郑人豪表示,当前,广东正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努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广东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接下来,广东将继续全力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期待大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携手同行、合作共进。”

  黄志豪指出,近年来,珠海积极与云南怒江、贵州遵义、黑龙江黑河、西藏林芝、广东阳江等地深入开展产业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发展共赢。当前,珠海正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推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将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做好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这篇大文章,意义深远。

  从宏观层面讲,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为国家平衡发展做贡献,不仅有利于加快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经济转型升级,从而形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的格局。从区域承接条件上来说,中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承接产业转移的空间巨大;通过近年来深化“放管服”等改革,中西部的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

  产业升级必然会带来产业转移,而产业转移又会提高产业竞争力。近年来,中西部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劳动力素质,创造更好条件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在国家层面也为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出台了更多吸引力的政策。

  比如,早在2010年9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20年,为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强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申请和下达、监督检查作出了规范。

  同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推动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皖江城市带、湘南、重庆沿江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应运而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里的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的支撑,是其它地方所不具备的。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推动产业转移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举措,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能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程晖)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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