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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实施八项措施提振“烟火气”

2020-06-02 11:13:26  来源: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赵雪)记者从市城管委办公室了解到,12月30日前,我市城市管理领域将实施八项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相关八项措施包括:鼓励支持发展夜市经济——允许利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空场,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开办夜市、排档;

  鼓励支持开办便民市场——允许利用空场、空院开办便民市场;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开办临时占道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允许大型商场店外促销——大型商场可利用单位门前自有区域,设置统一的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

  允许临街商家店外促销宣传——临街商家可在门前开展氛围营造活动,利用展台、拱门、充气装置、花篮等宣传形式招揽顾客,在台阶、踏步上整齐摆放商品进行促销;

  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快递企业门店临时占道分拣,允许在较大单位门前占道派送。

  免除商家相关费用——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商业活动的,免收占道费,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办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卫生费;

  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尽可能不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城市管理部门全程做好秩序维护和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对政府主办的各类市场负责清扫保洁。

编辑:陈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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