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身房私教离职
课程费是否可退?
多名消费者投诉吴江城南某健身房,称私教离职后,学员向健身房提出退费遭到拒绝。健身房做出的答复是个别私教离职,不影响学员继续接受其他私教服务。对此,消费者均不予接受,遂向吴江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所签合同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商家退费,但商家态度恶劣,拒不退费。后消保委与吴江日报取得联系,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逼迫经营者退还了费用。
这是一起运用媒体力量成功帮助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因此,在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消保委应当加强同媒体协作,运用好媒体平台积极发声,表明自身的意见与立场,通过媒体揭露商家的失信行为,震慑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经营者的口头宣传,不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书面合同时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忽略了其中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导致处理争议时的被动和不利。
5、“天上不会掉馅饼”
虚假广告听不得
苏州数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利用一些“托”来假冒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虚假证明,导致不少受害者上当受骗。
该公司的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故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苏州市消保委提醒,金融消费时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宣传、听信他人,不要注册不明来历的网站或手机APP,合理保护自身财产和信息安全。
6、“刷单”现象严重
扰乱了电商正常经营秩序
常熟市某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上开设的旗舰店存在刷单现象,经查,该旗舰店主要从事各类羊毛裤、保暖裤的销售,至2018年1月底,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到店铺消费,通过虚假交易共进行了2432次,涉及商品价值总额271967元,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
该旗舰店通过天猫后台推广新产品的方式吸引购买者添加该公司的微信号,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刷单商品信息,让参与者购买指定产品,然而实际上只是发送护膝、背心等小礼品代替,在购买者签收并进行好评后,商家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退还货款。
在交易过程中,商家将印有“好评追评 双重返现”等字样的卡片随机放入包裹中,通过返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但消费者购买的东西并非该公司销售的真实产品,对该公司产品作出的评价也都是虚假不真实的。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轻信网络上一些店铺的好评,购买商品后要实事求是的对店家评分;消费者可以将网店成交量和评价内容比对后进行综合判断,即看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也着重看,差评内容,这样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7、服装洗涤不当
消费者维权获赔
林女士将1件价值1999元的男款品牌服装送至常熟市支塘镇某服装干洗店进行干洗,并支付干洗费35元。取衣服时却意外地发现,干洗后的衣服有好几个部位竟然变色了。干洗店也承认是洗涤不当造成的,但对于赔偿双方谈不拢。消费者遂向当地消保委投诉,消保委进行了细致的调查,责令店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干洗店作为专业洗涤服务行业,本应在洗涤之前仔细检查服装面料,采用合适的洗涤方法,但却由于自身的疏忽,未能意识到客户送洗服装面料的特殊性,仅采用了常规方法进行洗涤,对服装的变色负有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苏州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送洗衣物时,不仅要和店方确认衣物的状况,对于价格昂贵的服装,还要与店方书面约定相应的保值精洗服务,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