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24日电(孙越)1月24日,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该省出台的两项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据悉,从2019年1月1日起,山西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6税2费”,并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25%。
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其中明确规定中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出台后,山西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就迅速行动,加紧研究测算,及时提出了落实意见。1月23日,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率先按照最大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述6税2费,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该政策的出台将使全省近80%的纳税人受惠。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进一步减税的自选动作,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75%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平均降低25%,执行期限同样为3年,惠及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举个例子,某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降低税额标准后,可少缴2.5万元;减半征收后,再少缴3.75万元,实际减税6.25万元,减负62.5%。”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表示,本次“减税降费”的力度是很大的。
据山西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树茂介绍,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山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程序,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