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记者黑宏伟报道)23日,新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举行。20名基层普查员代表就做好入户普查工作进行现场宣誓。
2018年12月为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5周年宣传月。活动现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经济普查知识。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三逢八年份实施。我国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新疆29万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89万多个体经营户。